【事故车查勘与修理】现场查勘技术
现场查勘是车辆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它不仅是理赔工作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而且为查明碰撞原因,认定保险责任范围,准确及时立案等提供重要依据。同时,现场查勘工作直接影响到理赔证据的获取,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的准确性,特别是在双方或多方责任的损失赔偿理赔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现场查勘的重要性
(一)查明事故原因,获取第一手材料
通过现场调查可以查明事故的主、客观原因,通过对现场周围环境道路的查勘,对车、物等财产的拍摄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和其他知情人的调查访问,可以取得理赔工作的第一手材料。
(二)确定保险责任范围
通过现场查勘、调查、拍摄、记录等工作,用大量事实证明交通事故的性质、类型以及结果,以利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
(三)查明事故经过和避免扩大赔付范围
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和现场人员证词,都可成为证明事故事实的证据,为认定各种物证之间的联系和确定各方车损损失部位和程度提供依据,从而可以查明发生事故的经过和排除车辆原有损失,避免扩大赔付范围。
(四)减少损失
通过协助客户拨打120、119等急救电话,对车辆、受伤人员实施有效救援,减少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事故现场分类
所有事故都会有出险现场存在,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分为原始现场、变动现场和恢复现场三类。
(一)原始现场
原始现场也称第一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和遗留下来的一切物体、痕迹,仍保持事故发生后的原始状态而没有任何改变和破坏的出险现场。原始现场是现场查勘最理想的出险现场。
(二)变动现场
变动现场也称移动现场,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致使出险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改变的事故现场。变动现场包括正常变动现场、伪造现场、逃逸现场等。
(三)恢复现场
恢复现场是指事故现场因某种原因撤离后,基于事故分析或复查案件的需要,为再现出险现场的面貌,根据现场调查记录资料重新布置恢复的现场。
三、现场查勘技术
现场查勘技术主要包括车辆查验技术、调查取证技术、现场照相技术等。
(一)车辆查验技术
1.确认保险标的
主要通过比照行驶证正本上记载的车辆类型、型号、VIN码与保单承保的车辆的类型、型号、VIN码,以便查验出险车辆是否为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
2.汽车的结构及配置检查
查验汽车的款式、车身内外颜色、方向盘左右形式、采用燃料的种类等是否符合该车的出厂规定或登记档案。
3.车辆改装检查
汽车自行改装,有可能破坏了原有的性能,影响了行车的安全。严格说来,改装部位涉及行车安全的汽车,已经不再具有原承保车辆的合法意义了。故大多保险条款规定,因非法改装导致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使用性质检查
现场查勘时,应该查验出险车辆的实际使用性质与保险单载明的使用性质是否一致。由于保险费的差异,营运客、货车按非营运投保或非营运车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投保方式可以节省保费。
5.行驶证检查
6.驾驶证检查
7.客货装载情况检查
8.违章检查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是否有违章行车的行为等(涉及责任比率)。
(二)查勘取证技术
查勘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损失原因、损失情况调查取证的过程。查勘人员到达事发现场以后,可以向当事人和目击者询问一系列的相关情况。重点对下面内容调查取证:
1.出险时间
2.出险地点
3.出险原因
4.出险经过
5.财产损失情况
财产损失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保险车辆车损情况;保险车辆车上物品损失;第三者车损情况;第三者物损。
6.人员伤亡情况
7.施救费用
(1)合理的施救费用
1)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及设备损失;
2)将失去正常行驶能力的出险车辆吊装、拖运到修理厂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负责);
3)在抢救过程中,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可予以赔偿;
4)抢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扩大部分和费用支出增加部分,如果该抢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
5)保险人只对保险车辆的施救保护费用负责。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施救的受损财产可能不仅局限于保险标的,但是,保险公司只对保险标的施救费用负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施救费用应按照获救价值进行分摊。如果施救对象为受损保险车辆及其所装载货物,且施救费用无法区分,则应按保险车辆与货物的获救价值进行比例分摊,机动车辆保险人仅负责保险车辆应分摊的部分;
6)因当地确实不能修理,经保险人同意后去外地修理的移送费,可予适当负责。但护送保险车辆者的工资和差旅费,不予负责;
(2)不合理的施救费用
1)对倾覆车辆在吊装过程中未合理固定,造成二次倾覆的、起吊中未对车身合理保护,致车身大面积损伤的,保险人不予负责;
2)对拖移车辆未进行检查,造成车辆机械损坏的(例如:不解除制动硬拖造成制动器烧损的、轮胎缺气或转向失灵硬拖硬磨造成轮胎损坏的),保险人不予负责;
3)在分解施救过程中拆卸不当,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保险人不予负责;
4)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或其代表奔赴肇事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予负责;
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对其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保险人不予负责;
6)受雇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扩大部分和费用支出增加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
7)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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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照相技术
交通事故照相是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查勘以及保险理赔工作的要求,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专用技术手段。与普通照相的区别在于,交通事故照相必须真实记录事故状态,真实反映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和车辆损伤程度。通过对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辆的损坏情况照相,为分析研究事故现场提供可靠的依据;为技术检验鉴定提供感性材料;为车辆的理赔工作提供依据。现场拍摄的照片不仅是赔款案件的第一手资料,而且也是查勘报告的旁证材料,应予以充分的重视,防止出现技术失误。
1.场照相的基本要求
因为现场照片要作为公正客观地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或者作为刑事、民事诉讼的依据,或者作为车辆理赔的依据,因此,对现场拍照要有具体要求:
(1)现场照相的内容应当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查勘笔录和现场测绘图的有关记录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2)现场照相不得有艺术夸张,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被摄对象。照片影像完整清晰,层次分明,客观反映现场的原始状态及物体的本来面貌;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的相关规定;
2.现场照相器材要求
(1)需配备功能齐全、携带方便、性能可靠的照相机。现代照相机有数码照相机和光学照相机,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照片便于计算机管理,便于网上传输,成像快,在车险理赔当中广泛使用,其缺点是易被修改、伪造,光学照相机正好相反;
(2)拍摄时要求使用标准镜头,以增强真实感;
(3)辅助器材,应配备近摄装置(近摄接圈、近摄镜等)和各色滤色镜;
(4)照明工具,应配备小型发电机及查勘照明灯。对于夜间事故查勘,良好的照明设备尤为重要,特别对于提高照片质量,减少技术失误非常重要;
(5)其他设备,还应配备三脚支架、测光表等设备;
3.现场照相步骤
照相顺序:先拍摄现场的方位,其次拍摄现场概貌,再拍摄现场重点部位,最后拍摄现场细微之处。
拍摄原则: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物痕迹;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痕迹,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痕迹。在实际拍摄过程中,要根据现场情况灵活掌握,注意现场照片的彼此联系,相互印证。拍摄事故车辆损失情况的照片时,应注意真实性和完整性。
4.现场照相方式
(1)方位照相
从远距离采用俯视角度拍摄交通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特征和现场所处位置的照相方式。视角应覆盖整个现场范围,一张照片无法包括的,可以使用回转连续拍摄法或者平行连续拍摄法拍照。事故现场的全貌一般采用此种照相方法。
(2)概貌照相
从中远距离采用平视角度拍摄交通事故现场有关车辆、尸体、物体的位置及相互间关系的照相方式。以现场中心物体为基点,沿现场道路走向的相对两向位或者多向位分别拍摄。现场概貌照片应能反映出现场范围的大小,现场物体的种类和数量,道路宽度和路面性质,还能反映事故形态和事故损害后果情况。与现场方位照相相比,仅限于事故现场的车、物,范围比较小。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概貌拍摄方法有如下几种:
1)相向拍摄法。以被摄对象为中心,从相对的两个方向由外侧拍向现场中心,着重反映现场环境与物体痕迹的相互关系。如现场车辆、尸体与两侧路面上的各种痕迹物证;
2)多向拍摄法。以被摄对象为中心,从多个方向向现场中心拍摄。如对一些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散布比较分散的情况;
3)侧向位拍摄法。当事故现场范围较大时,即使使用广角镜头也不能拍摄现场全貌,可远距离架好相机,采用平行回转连续照相法拍摄现场全貌。
(3)中心照相
在较近距离拍摄交通事故现场中心。照片主要反映现场的主要物体、重要接触部位、制动痕迹的位置及有关物体之间的联系。
(4)细目照相
采用近距或微距拍摄交通事故现场路面、车辆、人体上的痕迹及有关物体特征的照相方式。照相机镜头主光轴与被摄痕迹面相垂直。视角应当覆盖整个痕迹,一张照片无法覆盖的,可以分段拍摄。有时为了有效地表示痕迹的长度,在被摄物体一侧同一平面放置比例尺或卷尺。细目照相包括:
1)碰撞痕迹照相。客体碰撞痕迹表现为凹陷、隆起、变形、断裂、穿孔、破裂等特征,拍摄时应根据情况而定。拍摄断裂痕迹时,应区别是撞击断裂还是疲劳断裂。拍摄破碎痕迹时,应注意拍摄碎片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以帮助分析确认碰撞接触点。拍摄凹陷、隆起痕迹时,照片应能清楚地表现痕迹的形状、大小、深浅、受力方向、颜色、质感、位置等特征。
2)刮擦痕迹照相。刮擦痕迹是平面痕迹,没有明显的客体变形。拍摄时光照应均匀,对反差微弱的痕迹,应用弱光或反射光拍摄。可以采用滤色镜突出物体的色调,加强照片的反差。
3)拍摄路面痕迹。路面痕迹是证明车辆、人员在事故中的运动轨迹和状态的可靠证据。拍摄路面痕迹时,要注意拍摄痕迹在路面上的特定位置和起止点到路边的距离,拍摄痕迹的形态、深浅、受力方向及其与造成客体痕迹的相互位置。拍摄路面痕迹时,运用现场中心照相方式,选择合适的拍摄位置,合理构图,清楚表达两客体的相互位置关系。
5、现场照相技巧
(1)现场照相的取景
所谓取景,就是根据照相的目的和要求,确定照相范围、照相重点,选择照相角度、距离的过程。照相的取景,必须突出主体物,且能充分地反映照相目的和要求。
(2)接片技术
在现场照相中的应用由于受到拍摄距离和相机视角的限制,一次照相不能全部摄入被拍物,可采用把被拍摄物体分为几段,几次拍摄,然后把印好的照片拼接在一起,组成一幅照片,表现所需拍摄的景物,这就叫做接片。
四、查勘评估顺序
(一)查勘评估一般原则
车损评估中一套系统的勘查模式或顺序是非常重要的。碰撞损坏可能非常复杂,尤其是严重损坏的车辆。如果采用粗心大意、随意的检验方法,则评估过程将变得非常混乱,并且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遗漏。有序的检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坏零件漏检的可能性,同时避免在修理过程中遗漏必须拆卸和更换的零件,大大减少待定项目。
(二)查勘评估方法
车损评估应逐区仔细地检查损坏车辆,并按顺序记录损坏零件及损坏程度。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1)检查应从车前到车后(在追尾碰撞的情况下,从车后到车前);
(2)检查应从车外到车里;
(3)首先列出主要总成,然后列出比较小的部件以及未包含在总成里的附件;
五、现场查勘报告填写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填写《机动车辆理赔现场查勘记录》。
六、事故车辆的查勘定损方法
(一)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保险标的
(二)对现场及损伤部位照相
(三)覆盖件损伤程度确定
(四)零部件拆检
(五)零部件损伤原因分析
(六)定损基本原则
一个总体目标:兼顾到车主、汽车维修厂、保险公司三方面的利益,定损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1.有利于车主
保险的查勘、定损、理赔,要使车主的合理索赔要求能够得到满足,及时解除其后顾之忧,达到投保的真正目的,树立保险公司在其客户心中的良好形象。
2.有利于汽车修理厂
汽车修理厂的愿望在于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维修任务、得到较高的定损估价以及快速的划款,保险公司对汽车修理厂合理要求要给予满足。
3.有利于保险公司
在兼顾车主与修理厂的利益的同时,作为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要以相关条款为基准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
七、现场查勘服务规范
(一)基本服务流程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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