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企业用户使用手册(新车、二手车)
来源:汽车网校-汤 阅读:8707 更新时间:2024-04-02
将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销售企业、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备案信息更新工作,商务部发布《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企业用户使用手册》,二手车销售企业可参照手册进行备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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