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版)
采购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版)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采购员
1.2 职业编码
4-01-01-00
1.3 职业定义
从事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商品采购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色觉、听觉正常,具备表达能力、观察和判断能力、信息收集和整合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职业培训要求
1.8.1 培训参考学时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8.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需要配置计算机和服务器;操作技能培训在标准作业现场或通过计算机模拟进行,所需设备有计算机、服务器、考试系统等。
1.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 申报条件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①相关职业:仓储物流服务人员、销售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等,下同。
②本专业: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所列的现代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供应链运营等专业。
③相关专业: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的物流管理与工程、电子商务、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等学科大类下的专业;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所列的物流、电子商务、邮政、经济贸易、工商管理等类别下的专业。
1.9.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计算机仿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应根据职业特点、考核方式等因素确定,现场实际操作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计算机仿真操作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需要配置计算机和服务器;操作技能考核在标准作业现场或通过计算机模拟进行,所需设备有计算机、服务器、考试系统等;综合评审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室内或工作现场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爱岗敬业,诚信尽职,具有团队精神。
(3)树立服务意识,尊重用户,公正对待供应商。
(4)讲究效率,善于创新。
(5)保守商业秘密,保证信息安全。
2.2 基础知识
2.2.1 采购基础知识
(1)采购作业基础知识。
(2)采购管理基础知识。
2.2.2 商品学与商品流通学基础知识
(1)商品分类与标准。
(2)商品质量与商品检验。
(3)品类寻源知识与运用。
(4)商品包装与养护。
2.2.3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基础知识
(1)物流基础知识。
(2)供应链管理基础知识。
2.2.4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1)国际贸易术语。
(2)价格条款。
(3)物流绩效考核与战略。
(4)跨境电商基础知识。
2.2.5 市场营销基础知识
(1)营销组合。
(2)营销管理。
2.2.6 商务谈判基础知识
(1)客户关系知识。
(2)商务谈判基本技巧。
(3)商务礼仪知识。
2.2.7 税务和财务基础知识
(1)税务基础知识。
(2)财务基础知识。
2.2.8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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